市属各单位,各区财政局:
为引导和推动小企业进行内部控制建设,财政部印发关于《小企业内部控制规范(试行)》的通知,现转发你们,请遵照执行并提出以下实施意见。
一、加强组织领导,确保贯彻落实内部控制规范的组织到位。各区、各相关部门要成立贯彻落实协调工作组,结合本地实际,统筹规划,通盘考虑,制定详细的实施计划,积极指导和推动本地区(部门)小企业执行内部控制规范。
二、加强宣传培训,确保贯彻落实内部控制规范的思想到位。市属各单位、各区要精心组织,周密安排,通过全方位、大规模的宣传培训,为贯彻实施内部控制规范奠定良好的环境基础。
三、加强监督检查,确保贯彻落实内部控制规范的监管到位。各区、各部门要对小企业的内部控制建设情况适时进行监控,督促本地区(部门)小企业执行内部控制规范,确保《小企业内部控制规范(试行)》自2018年1月1日起在我市顺利实施。
执行《小企业内部控制规范(试行)》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、新问题,请及时反馈北京市财政局(会计处)。
附件:关于印发《小企业内部控制规范(试行)》的通知(财会〔2017〕21号)
http://kuaiji.bjcz.gov.cn/kjtztg/t20170824_819950.htm
北京市财政局
2017年8月16日
咨询热线
010-82784899